為順利推進貴陽貴安科技創新券的實施,根據《貴陽貴安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指南。
一、申領條件
根據《管理辦法(試行)》,創新券的申領對象為在貴陽貴安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當年度或上年度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三)入選貴陽貴安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四)規模以上企業。
創新券申領、使用和兌付通過“貴商易”平臺(https://guishangyi.gogpay.cn/)完成,本年度申領創新券的企業需在“貴商易”平臺“科技云專區”完成“企業創新能力測評”。
二、支持范圍
創新券支持的服務范圍包括企業在科技創新過程中所需要的企業咨詢、技術研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等服務。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不同的服務類別。
(一)企業咨詢服務: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二)技術研發服務:支持企業向服務機構購買研發設計和專業技術服務。
(三)技術轉移服務:支持企業向服務機構購買技術評價、技術交易和投融資服務。
(四)檢驗檢測服務:支持企業向服務機構購買產品設備檢驗和信息技術檢測服務。
每項服務類別的兌付比例、兌付上限和兌付要求詳見附表1。
三、發放家數
(一)本年度企業咨詢類創新券發放不超過2000家,符合條件的先領先得。
(二)本年度其他服務類創新券發放不超過120家(其中貴安新區不超過20家),符合條件的先領先得。
四、申領流程
(一)申領創新券
企業在“貴商易”平臺上注冊并實名認證,進入科技創新券頁面,選擇企業類型和服務類別,并根據提示填報或上傳相關資質證明,如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資質證書等,高企培育庫企業和規上企業由系統判定。
(二)發放創新券
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后,為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相應額度的創新券。
五、使用和兌付
(一)企業咨詢類
企業完成當年度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后,通過“貴商易”平臺申請兌付,上傳當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受理通知書等兌付材料。
(二)其他服務類
企業使用創新券向入駐“貴商易”平臺的服務機構購買科技服務,服務完成后由服務機構申請兌付;企業與未入駐平臺的省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時,服務完成后由企業通過“貴商易”平臺申請兌付。
1.服務機構申請兌付流程
(1)企業在“貴商易”平臺上選擇服務機構已經上架的服務產品進行下單。
(2)服務機構在“貴商易”平臺確認接單,上傳雙方確認的合作意向書。
(3)管理中心對雙方的合作意向書中符合創新券支持范圍的服務及金額予以審核,按核定金額的50%擬定創新券支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
(4)雙方簽訂正式服務合同,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向服務機構支付創新券可抵用額度以外的服務費用。
(5)在合同履行完畢后,服務機構在“貴商易”平臺上申請兌付。需上傳以下兌付資料:
①服務合同。服務合同內容應與上傳“貴商易”平臺的合作意向書內容一致。合同簽訂日期不早于《管理辦法(試行)》發布之日。
②發票金額與實際產生的交易行為一致,發票清晰完整,發票需備注用于科技創新券服務。
③收款憑證。服務機構收到的所服務項目的收款憑證,憑證清晰完整。
④服務成果證明材料(如檢驗檢測報告、技術解決方案等)等相關附件。
2.企業申請兌付流程
(1)企業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合同,線下支付服務機構全額的服務費用。
(2)企業在“貴商易”平臺上填報為企業提供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和相對應的服務類別,并上傳服務合同。
(3)合同履行完畢后,企業在“貴商易”平臺上申請兌付,上傳以下兌付材料:
①發票。發票金額與實際產生的交易行為一致,發票清晰完整,發票需備注用于科技創新券服務。
②付款憑證。企業支付服務機構的付款憑證,憑證清晰完整。
③服務成果證明材料(如檢驗檢測報告、技術解決方案等)等相關附件。
六、審核及資金撥付
管理中心對企業或服務機構提交的兌付材料進行審核,貴陽市科學技術局、貴安新區大數據和科技創新局進行復核并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分別進行資金撥付。
七、申領、使用及兌付時間
自7月31日起,企業可以在“貴商易”平臺上申領創新券。企業咨詢類創新券應在10月20日前完成使用及兌付;其他服務類創新券須在12月31日之前使用,并在使用后1年內兌付,技術研發類服務可在使用后2年內兌付。
八、申報咨詢
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政策咨詢:0851-84841107(貴陽市)
0851-88902261(貴安新區)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4006658820
貴陽市科學技術局 貴安新區大數據和科技創新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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