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湖南)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指南編制工作,特面向全省征集指南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定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湖南)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以下簡稱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旨在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國優勢科研力量,圍繞湖南經濟、社會、科技發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關鍵領域中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難題,開展基礎研究與應用基礎研究,促進跨區域、跨部門、跨領域交叉融合創新,推動產出重大原創成果,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
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支持項目”形式予以資助,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項目類型共同限項申請。項目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260萬元/項,資助期限4年。
二、征集領域
根據省人民政府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達成的協議,我省參與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合作領域包括生物與農業、能源與化工、新材料與先進制造、電子信息、人口與健康等5個領域。
三、征集對象
本次指南建議征集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和新型研發機構等。同時,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有關規定,項目申報時,須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依托單位牽頭。不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依托單位的,提出指南建議時,應積極與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等依托單位對接,聯合組織報送。
四、有關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
1.科學性。聚焦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產業發展亟需解決的共性問題;聚焦科學問題,提煉精準,體現基礎研究特點,避免偏技術應用,避免出現“開發”等詞匯。
2.導向性。不應出現明顯限制性要素,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盡可能體現湖南的需求、優勢和區域特色。
3.安全性。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防范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風險,不得含有涉密的內容。
4.學科代碼。每條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一個科學部,并明確至少一個二級學科代碼,注意代碼與指南領域的匹配。
5.避免重復。具備創新性,避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湖南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其他已資助項目重復。
(二)指南建議人要求
1.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2.應具有牽頭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國家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經歷,符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項目申請人的限項要求。
(三)指南建議報送要求
各單位要組織科研人員圍繞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需求,產業發展中的緊迫需求、行業發展中的共性問題認真開展研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往年發布的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指南格式,凝練重點研究方向和研究內容,研究方向應具有一定的包容性,研究內容文字表述應簡明扼要、高度凝練,原則上不超過三句話(200字以內),并于2024年1月22日17:00前,將統一匯總填寫、加蓋單位公章的《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湖南)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指南征集匯總表》掃描件(含電子版一并報送),報送至省科技廳基金辦郵箱hnst-zk@kjt.huna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報咨詢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基金辦 0731-88988757 0731-88988701
附件: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區域(湖南)創新發展聯合基金指南征集匯總表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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