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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年02月21日 16:21:26 發布部門: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收藏

  各縣區發展改革局、市各功能區經濟發展局(投資促進局),委各處室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現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臨街店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1月19日,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獨樹鎮英才學校宿舍樓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3名兒童死亡、1名兒童受傷。一周之內,連續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教訓極為深刻。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深化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要求,堅決徹底整治重點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堅決防范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結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3月底,在發改系統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兩個至上”、立足“兩個根本”,緊盯重點領域、聚焦關鍵環節,精準發力、重拳除患、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切實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結合“生命至上,隱患必除”消防安全專項行動,通過開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等“六個集中行動”,全面排查油氣長輸管道、電力、糧儲、辦公場所等區域突出的風險隱患,嚴格落實重點整治要求,切實將壓力傳遞到基層單元,傳導到社會末梢,推動壓實最末端火災防范責任,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

  二、重點范圍

  (一)辦公場所。加強辦公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各處室單位及時消除安全風險隱患,切實增強干部職工安全用電、防火的自覺性和消防法治意識,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切實做到管理自主、隱患自除、責任自負。

  (二)生產經營場所。包括全市油氣分輸站(點)、電廠、儲能電站、“九小場所”范圍內糧庫等,聚焦辦公和生產區域消防制度、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設施、動火防范措施、建筑材料選擇、員工消防培訓、應急處置能力等重點環節。

  三、整治重點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 1·24” 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河南南陽市“ 1·19” 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集中整治以下重點問題:

  (一)違規動火動焊作業和生產經營

  1.未經審批施工作業、無證施工作業、違規拆除作業、違規層層轉包施工作業、未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冒險作業。

  2.違規使用明火或者電焊、氣焊作業,動火、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電焊、氣焊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作業現場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3.動火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4.施工現場動火動焊作業、帶火花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作業交叉進行。

  5.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冷庫建設、改造、拆除施工期間未嚴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條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寬度不夠。

  3.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

  4.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員工、值班員不掌握初起火災撲救和組織疏散逃生技能。

  5. 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未確定責任人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統一管理。

  (三)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

  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四)辦公場所消防意識不足

  1.電器設備使用不當:多臺電器設備共用插電設備,長時間保持通電狀態導致電路發熱起火。

  2.超負荷用電:取暖器等大功率設備長時間使用或人走不關導致負載過大,插座、插頭發熱起火。

  3.電源附近堆放可燃物:電源設備附近堆積大量紙質文件、書籍等易燃可燃物,因電器損壞產生火花而引發火災。

  4.吸煙:將未完全熄滅煙頭隨意扔置,因處理不當引燃紙張等易燃物品。

  5.安全通道堵塞:樓道空間被占用、堵塞,防火門損壞,安全出口標志損壞、不足等。

  6.其他導致消防隱患的不當行為。

  四、任務分工

  按照《“生命至上,隱患必除” 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方案》(宿消委〔2023〕2號)任務分工,持續開展排查整治,確保監管無盲區。

  (一)集中開展大排查行動。所有人員對辦公區域內消防安全隱患做到自查自改、即查即改;油氣處、煤電處、農經處等負有行業監管責任的處室全面發動業內企業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調控處、物資儲備中心等對儲備庫進行消防安全大排查,摸清消防風險,堅決杜絕一切消防隱患。

要將暢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作為此次整治的重中之重,嚴格督導檢查,堅持四個“必須”

(二)集中開展大整治行動。對企業、儲備庫等排查發現的突出風險隱患,要登記上賬、閉環管理,分類施策、逐一銷賬,及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自查表》和《單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排查登記表》。對于單位場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對于難以整改的,要作為攻堅整治對象,明確整改責任及方案,細化整改措施和時限,整改一處,銷案一處。對于單位場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即對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嚴重堵塞的,必須依法查封或停產停業;對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須依法責令改正,并從重處罰;對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配置不到位或損壞的,必須依法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對未按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開展演練的,以及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未建立應急聯動響應機制的,必須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確保取得實效。行動期間,對于鐵柵欄、防盜網、廣告牌等影響逃生的障礙物,一經查實,立即責令清除,逾期經催告仍不履行的,要依法組織實施代履行予以清除。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要錄入信用管理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對涉嫌犯罪的,加強行刑銜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遷就。

  (三)集中開展大曝光行動。要集中曝光典型隱患、突出問題和嚴重違法行為。加強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災事故原因教訓,提高公眾消防安全能力素質。要廣泛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暢通生命通道、應急疏散逃生等常識宣傳,引導社會自覺落實“ 三清三關”。

  (四)集中開展大演練行動。突出企業主要負責人、員工、宿舍管理員、物業人員等重點人群 ,督促相關企業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按照演練預案,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演練活動,著力提升人員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實現人人會逃生、個個會應急。

  (五)集中開展大約談行動。結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認真研判能源、糧儲等領域消防安全風險,向相關企業發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風險隱患,提出防范對策措施。對隱患整改難度大、火災風險高的,要組織召開隱患整改現場會,講清責任、講明風險、講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實。

  (六)集中開展大督導行動。成立督導組開展“ 穿透式”

  “印證式”“關聯式”安全檢查,分區域集中開展督導檢查,要敢于較真碰硬、敢于直擊問題,如實反饋督導情況,真正起到督導效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4年2月中旬前)。要結合實際細化本系統、本領域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方案,明確整治范圍和整治重點,細化任務分工和工作責任,作出專題部署發動。

  (二)除患攻堅(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部署,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練、大約談、大督導“六個集中行動” ,全面排查整治重點場所突出風險隱患,嚴格落實整治重點要求,確保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驗收評估(2024年3月底前)。相關處室組織對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進行整改評估,總結成效,通報問題。整改不合格的,要進行專項督辦,責成相關責任主體重新組織開展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

  六、 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要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風險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層層抓好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要加強組織領導、指揮調度,壓緊壓實各級責任,采取各項有效措施,認真排查風險隱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質效,堅決遏制各類火災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強化統籌推進。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與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生命至上,隱患必除” 專項行動以及春節消防安全工作、全國兩會消防安保工作等重點任務有效結合、同步推進,強化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風險評估,找準隱患問題集中的重點領域、敏感場所、薄弱環節,采取精準有力措施重拳攻堅,全面排查整治影響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易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突出隱患問題,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三)強化監督問效。要將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納入日常督導檢查內容,加強過程監管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行動遲緩、工作敷衍的,查不出問題、發現問題不處理的,要通報批評、整改督辦,問題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期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按程序啟動責任倒查機制,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各縣區發改部門要統籌推進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委相關處室要做好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條線業務指導工作,并請各縣區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至委對應處室。2月中旬前報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2月底前報送工作進度和小結,3月底前報送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附件:1.“九小場所”范圍

  2.單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自查表

  3.三類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節選)

  4.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排查登記表

  附件1

  “九小場所”范圍

  一、小商店:建筑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商店。

  二、小市場:建筑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數)且經營可燃商品的市場。

  三、小餐飲:就餐位在30座以下(含本數)或就餐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不含本數)的餐飲場所。

  四、非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五、小生產加工企業:固定資產(建筑、設備、原材料等) 價值在200萬以下(含本數)的企業。

  六、小易燃易爆單位: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且儲存量在1噸以下的單位。

  七、小汽車庫停車場:車位在10輛以下的汽車庫和車位在30輛以下的停車場。

  八、 小倉儲場所

  (一)總儲量在100噸以下(含本數)的糧庫;

  (二)總儲量在50噸以下(含本數)的棉庫;

  (三)總儲量在1000立方米以下(含本數)的木材堆場;

  (四)總儲存價值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中轉庫(站)。

  九、快遞場所 :建筑面積在 100 平方米以下(含本數)的快遞場所。

  附件2

  單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自查表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類別: □“ 九小場所” ;  □ 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 ;  □人員密集場所;  □其他

隱患類別

檢查內容

是否存在問題

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落實情況

 

 

 

 

)違法違規施工業和生產經xxxxxxxxxxxxxxxxxxxxstyle="font-family: 微軟雅黑;">營。

1.是否存在未經審批施工作業、無證施工作業、違規拆除作業、違規層層轉包施工作業、未落實作業安全措施冒險作業。

是□          否□

 

2.是否存在違規使用明火或者電焊、氣焊作業,動火、電焊、氣  焊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電焊、氣焊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作業現場未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是□          否□

 

3.是否存在動火作業未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是□          否□

 

4.是否存在施工現場動火動焊作業、帶火花作業與具有火災、爆炸風險作業交叉進行。

是□          否□

 

5.是否存在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的冷庫違規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冷庫建設、改造、拆除施工期間未嚴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是□          否□

 

 

 

 

)安全疏散條件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軟雅黑;">足。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道。

是□          否□

 

2.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數量不足、寬度不夠。

是□          否□

 

3.是否存在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損壞。

是□          否□

 

4.是否存在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員工、宿管員不掌握初起火災撲救和組織疏散逃生技能。

是□          否□

 

5.是否存在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未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進行統一管理,是否存在未安裝一鍵警報廣播裝置。

 

是□          否□

 

(三)違規設置防盜網和廣告牌。

1.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是□          否□

 

 

(四)其他

其他問題:

是□          否□

 

  單位自查人員(簽字):                                                自查時間:

  注: 1.“ 九小場所”包括小商店、小市場、小餐飲、非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小生產加工企業、小易燃易爆單位、小汽  車庫停車場、小倉儲場所、快遞場所等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包括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 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老舊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制中小學、養老院、旅游場所、兒童福利院等場所。

  2. 此承諾書采用A4紙打印,一式2份, 由單位負責人填寫并加蓋公章,1份張貼于該單位醒目位置, 1份單位存檔留存。

  附件3

  三類重點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節選)

  為指導各縣(區)做好“九小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指南:

  一、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

應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1. 。場所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應當是場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場所應當明確逐級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具有承包、租賃或委托關系的場所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消防設施、器材設置、維護保養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應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 。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按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和管理,確保完好有效。應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處于正常狀態。應每月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應當組織教育培訓演練

3. 。應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應對新入職人員開展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各類場所應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應當開展消防宣傳提示

4.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視頻、警示牌或者采用廣播等形式對公眾提示下列消防安全事項:一是向公眾提示所在場所的火災危險性;二是提示所在場所安全逃生路線、安全出口的具體位置以及遇到火災等緊急情況如何正確逃生、自救方法;三是提示所在場所內簡易防護面罩、手電筒、滅火器等滅火、逃生設備器材的具體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消防安全基本條件

應當符合耐火等級

5. 。易燃易爆危險品銷售場所建筑物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其他場所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宜低于二級,確有困難時,可采用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但應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相關規定。

應當嚴格場所設置

6. 。經營存放和使用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存間,嚴禁附設在民用建筑內。民用建筑內除為滿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設置的附屬庫房外,不應設置生產車間和其他庫房。

應當實施防火分隔

7. 。經營性場所與住宅位于同一建筑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小時且無門窗洞口的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小時的樓板與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不應與居住部分共用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

應當設置消防設施

8. 。應設置消防水龍、消防應急照明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配置相適應的滅火器。不滿足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條件的場所,宜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和局部應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三)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應當規范明火使用

9. 。不得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配備消防器材,并在場所主入口和作業現場顯著位置公告。動火作業人員應當依法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人員密集或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的場所嚴禁在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

應當加強用電管理

10. 。應建立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場所內各類電氣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和操作。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指定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實施,并留存線路圖紙和施工記錄。不得隨意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擅自增加用電設備。場所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和人員密集場所內嚴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

  (四)易燃易爆可燃物安全管理

應當控制裝修材料

11. 。場所內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門廳頂棚,地下層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墻面和地面,場所內廚房和重要設備用房頂棚、墻面和地面均應采用不燃裝修材料。場所內配電箱、控制面板、接線盒、開關、插座等不應直接安裝在易(可)燃裝修材料上。嚴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及其芯材的金屬夾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分隔。附設在單層、多層建筑內和地下、半地下的場所嚴禁使用易(可)燃材料裝修。人員密集場所采用的內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應為 A 級;人員密集場所所在建筑的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應為 A 級。

應當規范燃料使用

12. 。場所內燃氣(油)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管路敷設、維護保養和檢測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設置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場所使用燃氣應當采用管道供氣方式。地下場所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燃料存放設備應設置獨立房間。燃料供給總管道上應設置緊急事故切斷裝置。禁止違規擅自安裝、改裝、拆除燃料設備和用具。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應當規范設置疏散設施

13. 。各場所疏散門應采用向疏散方向開啟的平開門,不應采用推拉門、卷簾門、轉門、吊門和折疊門。疏散樓梯應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或設置防煙設施,且其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與地下層共用的疏散樓梯應在首層進行有效防火分隔。樓梯間內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和垃圾桶、更衣柜、休息椅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應設置易燃可燃液(氣)體管道。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應當設置一鍵警報廣播裝置。

應當確保出口通道暢通

14. 。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門禁系統的場所,應保證火災時不需要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能從內部易于打開,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標識。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固定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或防盜網、廣告牌等影響疏散、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人員密集場所使用、營業期間不應鎖閉安全出口的門。

應當加強疏散提示引導

15. 。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應保持完好有效,損壞后應及時維修更換。賓館、商場、飯店、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寄宿制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公共娛樂場所應在各樓層明顯位置設置疏散指示圖,標明所在位置、疏散路線、安全出口等要素信息。

  二、消防安全檢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要求

  1. 場所是否落實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否是場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是否明確逐級和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場所為租賃的,是否在租賃協議中明確出租方、物業方和承租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

  2. 場所是否制定符合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 規程,并公布執行。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的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是否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3. 場所是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 。從業人員是否掌握本場所火災風險和消防安全常識,熟練掌握消防設施操作使用方法,知曉“ 119” 火警報警方法,具備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和組織人員應急疏散逃生的能力。

  4. 場所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按要求組織開展全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是否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場所設置在大型商業綜合體或者與其他場所在一棟建筑合并設置時,是否建立火災聯動響應處置機制,開展聯合消防演練。

  5. 場所營業期間,是否違規進行電焊、氣焊、切割等動火施工作業。非營業期間動火施工作業是否經動火審批,是否落實現場安全監護措施。

  6. 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是否違規在場所內、公共門廳、樓梯間、走道、安全出口停放、充電。

  (二)消防安全基本條件檢查要求

  7. 消防車道是否劃線管理,其凈寬度和凈空高度是否小于 4米。消防車道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是否設置妨礙消防車作業的障礙物。

  8. 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是否少于兩個,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是否小于5米。安全出口處是否設置門檻、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疏散門是否向疏散方向開啟,是否違規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9.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的凈寬、其他場所的疏散通道 凈寬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場所是否設置滿足照度要求的消防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10. 場所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場所消防設施的設置是否與其所在建筑的設置標準匹配,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設有消防設施的場所是否每年對建筑消防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 場所電氣線路、裝置的設計、敷設是否由具備電氣設計 施工資質的機構或人員實施,是否采用合格的電器設備、電氣線路。是否違規將電氣線路、插座、電氣設備直接敷設在易燃可燃材料的內部及表面,是否存在其他違規敷設電氣線路的行為。是否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照明燈具的高溫部位,當靠近易燃、可燃材料時,是否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燈飾是否選用不燃、難燃材料;場所內是否違規私拉亂接電線。

  12. 場所室內裝修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有關規定,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裝修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及所在建筑采用的內保溫材料、外墻外保溫材料燃燒性能是否為 A 級。

  13.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違規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時,安全出口是否分別設置。

  (三)各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要求

生產加工企業

1.

  1)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的住宿與非住宿部分是否進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是否相互獨立。廠房、倉庫內是否違規設置員工宿舍。

  2)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是否違規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

  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是否違規集中擺放,機電設備周圍0.5米的范圍內是否違規堆放可燃物。生產加工中使用電熨斗等電加熱器具時,是否固定使用地點,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是否按操作規程定時清除電氣設備及通風管道上的可燃粉塵、飛絮。

  3)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擅自拉接電氣線路、設置爐灶。

倉儲場所

2.

  1)倉儲場所與建筑物之間是否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

  2)露天存放物品是否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是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庫存物品是否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垛與垛間距,垛與墻面間距,垛與梁、柱的間距,主要通道的寬度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3)場所內是否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確需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的,是否采用不燃燒體隔墻、樓板與庫房分隔,是否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場所的安全出口數量、寬度、間距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

  4)建筑占地面積大于300平方米的倉儲場所,是否設置室內消火栓。

  5)場所內是否違規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是否穿金屬管或硬質阻燃塑料管保護;每個庫房是否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是否拉閘斷電;是否違規使用不合規格的電路熔斷器或斷路器。

  6)場所的電氣設備周圍和架空線路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對進入場所的機動車尾氣管部位,是否設置機動車排氣火花熄滅器。

  7)場所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要求設置防雷裝置是否定期檢測。庫房內是否違規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8)物品入庫前是否有專人負責檢査,是否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庫房內和堆場是否違規使用明火,是否違規使用火爐取暖;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是否經過審批,是否做好防護措施,場所是否設置醒目的防火警示標識。

  附件4

  單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排查登記表

 

序號

 

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人及電話

 

單位類別

 

存在問題

是否構成重大火災隱患

整改

措施

拆除鐵柵欄、防盜網、廣告牌

是否整改完畢

檢查

面積

1

營業執照名

(門頭照名稱)

 

 

 

 

 

 

 

 

 

 

 

 

 

 

 

 

 

 

 

 

 

 

 

 

 

 

 

 

 

 

 

 

 

 

 

 

 

 

 

 

 

 

 

 

 

 

 

 

 

 

 

 

 

 

 

 

 

 

 

 

 

 

 

 

 

 

 

 

 

 

 

 

 

 

 

 

 

 

 

 

 

 

注 :“九小場所”包括小商店、小市場、小餐飲、非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小生產加工企業、小易燃易爆單位、小汽車庫停車場、小倉儲場所、快遞場所等場所;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包括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老舊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制中小學、養老院、旅游場所、兒童福利院等場所。

(責任編輯: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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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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