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鼓勵社會流通企業建設經營消費幫扶專館有關事項》,2月28日至5月6日,市對口辦委托蘇州方本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張家港華景分所,對申報2023年張家港市消費幫扶專館獎勵的主體進行了核查,現就核查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對公示結果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市對口辦反映(電話:0512-58680494,郵箱zbqsoochow@163.com)。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市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和南北掛鉤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6日
張家港市2023年消費幫扶專館申報獎勵核查結果公示表
單位:平方米、個、元
申報主體 |
申報年度 |
申報類型 |
申報經營時間 |
經營地點 |
申報經營面積 |
授權委托方 |
申報數量 |
確認數量 |
申報采購額 |
測算采購額 |
北緯四十三度(蘇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2023年 |
專館 |
2023.01.01-2023.12.31 |
楊舍鎮園林路1-A |
2775 |
駐鞏留工作組 |
1 |
1 |
920006.0 |
854248.0 |
張家港市君兆豐綠色生態農夫產品有限公司 |
2023年 |
專館 |
2023.01.01-2023.12.31 |
楊舍鎮暨陽中路170號沙洲賓館內 |
60 |
駐鞏留工作組 |
1 |
1 |
2591600.4 |
2590789.8 |
備注:(1)在我市建設運營消費幫扶專館的社會流通企業,經營范圍屬幫扶產品批發、零售等,原則上承擔該業務達到一年及以上;(2)市場主體需積極采購經營我市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幫扶產品,并經對口地區主管機構授權委托、或派駐前方工作組備案、或上級認定;(3)規范執行國家、省、蘇州及我市關于專館的建設、經營、管理、統計等各項工作要求,嚴格達標;(4)專館保持正常運營,2023年度需達到或超過采購幫扶產品80萬元最低額度;(5)企業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近3年無嚴重失信行為;(6)獎勵標準按照“后補助”、“就高不重復”原則,2023年度為專館8萬元/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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