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科技局,濱海新區人才工作局: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以下簡稱“研發中心”)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企業自主創新、科技成果研發和轉化、產業轉型升級和發展中的核心作用,根據《紹興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紹市科〔2019〕37號)相關要求,為組織做好2024年度市級企業研發中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在我市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企業誠信經營,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或嚴重失信等行為。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企業擁有1項以上I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重要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用權),或3項以上Ⅱ類知識產權(包括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近三年內累計轉化科技成果6項以上。
(三)企業已建立研發中心組織架構,有穩定的研發隊伍和德能勤績突出的研發中心帶頭人。研發中心專職研發人員占企業在冊職工比例8%以上,人數不少于10人。
(四)研發中心科研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財務實行單獨或相對獨立建賬核算,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3%以上。
(五)能保證研發中心建設、發展過程中所需資金的落實,并具備科研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實驗、試驗條件及基礎設施。科研場地相對集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科研資產總額200萬元以上(軟件類、農業類企業40萬元以上)。
二、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登錄紹興市科技創新云服務平臺http://ypt.kjj.sx.gov.cn/,注冊企業賬戶,選擇“新建項目申報-市認定類-紹興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認定”,在系統中填寫申請表,并按照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2.各區、縣(市)科技局、濱海新區人才工作局嚴格對照《紹興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紹市科〔2019〕37號)要求,對企業申請材料組織開展評審工作,符合認定條件的在云平臺提交推薦。
3.市科技局對各地評審推薦結果進行審定后在科技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授予“紹興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稱號。
三、申報要求
各區、縣(市)科技局、濱海新區人才工作局請認真做好紹興市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的申報組織與評審工作,仔細核查企業填報信息,于7月20日前完成推薦,并將《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推薦認定匯總表》(詳見附件)蓋章后報送至市科技局。聯系人:俞 煒,0575-89175668。
紹興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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