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數字化牽引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3〕26號)、《揭陽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揭市工信函〔2023〕633號),現開展數字化產品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圍繞紡織服裝、塑膠、五金制造、食品加工四個細分行業,涉及設計、制造、銷售、服務、管理、安全等關鍵環節的單個或多個應用場景,且已入選揭陽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牽引單位申報提交的數字化產品。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數字化產品須擁有完整自主知識產權,具備“小快輕準”(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特征,產品成熟度高,定位清晰,改造工期短,運維便利,已有應用案例,得到用戶好評,復制效應明顯等。
(二)申報的數字化產品能有效提升企業數字化水平,改造完成后企業數字化水平評定依據為《制造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2年版)》(驗收時按已發布的最新版本執行)。
(三)每個申報產品須對應一個已在揭陽本地中小企業成功落地的樣板項目,且項目合同簽訂日期在2023年10月11日后。
三、評審流程
(一)提交材料。以數字化牽引單位為申報主體(提交的產品來源于“1+1+N”產業生態聯合體),按要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二)資料審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真實性和符合性審查。
(三)專家評審。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專家開展產品評審,產品評審遵循“一產品、一樣板、一評審”的原則,每個產品單獨申報、單獨評審。評審內容為書面評審、現場評審(包括現場PPT答辯、演示產品、評審樣板項目等)和產品技術測評。現場評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確認。評審結果將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發布揭陽市中小企業數字化產品清單。
四、其他事項
(一)首次產品評審采用集中評審方式,申報時間截至2024年6月28日。之后提交申請的產品實行動態評審方式,即申報一個、評審一個,產品清單將不定期調整發布。
(二)經專家評審后,得分60分以上產品的方可納入產品清單,其中,60-80分為良好,80分以上為優秀,評分等級不影響資金獎補比例,僅供工業企業選擇產品時參考。
(三)被改造企業須從產品清單中進行產品及解決方案選取,改造項目通過驗收后方可獲得獎補資金。
(四)提供簽約合同范本,合同可為雙方合同或多方合同(簽訂一方須為聯合體第一個“1”或第二個“1”單位,即聯合體牽引單位或數字化集成服務商),內容至少包含技術服務內容(若有個性化定制服務也須說明)、工作協議(包含售后服務)、合同費用、產品報價清單、驗收、費用支付、侵權處理、違約責任等。
(五)請各牽引單位將申報書(詳見附件)及數字化產品提交至揭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數字產業與信息化科(紙質資料一式5份,可EMS郵寄),地址:揭陽市政府機關大院2號樓606室,聯系人:王挺,王碩,聯系電話:0663-8768232;電子材料發送至郵件jy8768232@163.com,主題命名為“企業全稱-揭陽市中小企業數字化產品評審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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