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離岸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泰政辦發〔2023〕42號)要求,泰州市科學技術局組織開展了離岸創新中心認定申報工作。經單位申報、市(區)推薦、材料審核、信用審查、專家評審、局黨組會審議等程序,確定3家第二批高質量區域離岸創新中心和29家首批企業離岸創新中心擬認定名單,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2),公示時間為2024年7月29日起至8月5日止。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市紀委市監委第十八派駐紀檢監察組書面反映,個人提出異議的必須表明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異議的應加蓋公章,為便于異議處理,請務必提供聯系方式,否則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材料寄送:市紀委市監委第十八派駐紀檢監察組(海陵區鼓樓南路303號),電話:0523-12388,郵編:225300
咨詢電話:泰州市科學技術局0523-86399585
附件:
1.泰州市第二批高質量區域離岸創新中心擬認定名單(含更名)
2.泰州市首批企業離岸創新中心擬認定名單
泰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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