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金〔2024〕42號
各有關市、縣(市、區)財政局、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有關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2年度浙江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的通知》(浙財金〔2023〕36號)和《關于報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整改落實情況的通知》有關工作要求,省財政廳會同省地方金融局,對我省2022年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認定工作中納入整改名單內的杭州市拱墅區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杭州高新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岱山縣經濟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嵊泗縣宏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4家機構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審核驗收,相關機構均已完成整改并通過驗收,予以納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名單。
各有關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強化風險控制、提升擔保實力;各有關地區財政局、地方金融工作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對政府性擔保機構的監督指導,推動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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