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省直有關單位,相關行業協會、大中型企業:
\n根據《江西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贛人社發〔2023〕18號)和《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贛人社規〔2024〕4號)等規定,結合全省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等情況,經研究,確定了2026年度江西省工傷預防重點領域,現將工傷預防重點領域和工傷預防項目申報指南公布如下:
\n一、2026年度江西省工傷預防重點領域
\n(一)綜合類
\n1.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機械制造、旅游業
\n2.“1269”行動計劃相關產業
\n3.商貿服務業、公共服務業
\n4.職業病
\n5.非生產性工傷事故
\n(二)培訓類
\n1.技工院校、職業院校
\n2.重點企業工傷預防骨干師資培訓
\n3.勞務派遣機構工傷預防專項培訓
\n4.工傷預防管理能力提升培訓
\n(三)宣傳類
\n1.工傷預防企業案例評選及宣傳推廣
\n2.工傷預防形象標識體系提升及宣傳推廣
\n3.工傷預防“贛鄱行”宣傳活動
\n二、申報指南
\n(一)申報主體及基本條件
\n面向行業和大中型企業等社會組織開展的工傷預防項目。申報主體需是經相關部門批準成立、在江西省內合法登記(注冊)、具備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良好市場信譽,在江西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大中型企業、相關行業協會等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申請直接實施的,還應具備相應的實施工傷預防項目的專業人員,有相應的硬件設施和技術手段。
\n面向社會和中小微企業的工傷預防項目,由設區市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總工會等行業主(監)管部門作為申報主體。
\n大中型企業規模劃分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n鼓勵我省大中型企業帶動與其上下游產業鏈相配套的中小微企業申報實施工傷預防項目。鼓勵專業型大中型健康管理公司帶動全省職業安全、職業病多發頻發的中小微企業申報實施工傷預防項目。
\n(二)申報項目實施對象
\n1.綜合類項目(包括工傷預防宣傳和培訓)。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機械制造五個行業工傷預防項目主要圍繞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開展;旅游業工傷預防項目主要針對我省4A級以上山岳型旅游景區。
\n“1269”行動計劃相關產業工傷預防項目主要針對電子信息、有色金屬(銅、鎢、稀土)、裝備制造(汽車)、新能源(鋰電、光伏)、石化化工、建材(陶瓷)、鋼鐵、航空、食品、紡織服裝、醫藥、現代家具等12個重點產業。
\n商貿服務業、公共服務業主要針對餐飲、零售、快遞、物業、水電燃氣等行業從業人員。
\n職業病工傷預防項目主要針對《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包含的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法定職業病。
\n非生產性工傷預防項目主要針對上下班交通事故、突發疾病死亡等非生產性工傷事故。
\n2.培訓類項目。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工傷預防培訓對象主要針對畢業年級學生、有實習(見習)要求的其它年級學生,以及工傷預防骨干師資培訓。
\n重點企業工傷預防骨干師資培訓主要針對工傷保險重點企業安全生產、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通過集中培訓、研討研修、現場教學、線上學習等多種方式,為企業培養一批熟悉工傷保險和工傷預防知識的內訓師資。
\n勞務派遣機構工傷預防專項培訓對象主要是省內勞務派遣機構負責人和工傷專職管理人員。
\n工傷預防管理能力提升培訓項目,選擇一個設區市人社局牽頭申報,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對全省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工傷預防、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全員培訓,提升工傷預防項目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能。
\n3.宣傳類項目。工傷預防企業案例評選及宣傳推廣項目,選擇一個設區市人社局牽頭申報,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面向全省開展,評選一批工傷預防(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作成效明顯的企業,通過對企業工傷預防案例分析和經驗做法宣傳,引領全省企業做好工傷預防工作。
\n工傷預防形象標識體系提升及宣傳推廣項目,選擇一個設區市人社局牽頭申報,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面向全省開展,提升完善江西省工傷預防形象標識體系,制作系列工傷預防宣傳教育作品,進行全省推廣運用,提升全民工傷預防知識和技能。
\n工傷預防“贛鄱行”宣傳活動,通過采取網絡、視頻、入企指導、宣講、體驗教學等多種宣傳方式,走進我省各市、縣(區),深入企業和基層,普及工傷預防知識,打造江西工傷預防活動品牌,具體由各設區市結合地方產業發展和工傷預防需要組織實施。
\n(三)申報材料
\n由行業協會和大中型企業等社會組織直接實施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n1.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申報書(直接實施,見附件1);
\n2.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3);
\n3.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登記(注冊)證,法人代表委托書;
\n4.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設施設備、技術手段等佐證材料;
\n5.其它有利于項目申報和實施的材料。
\n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的,申報單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n1.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申報書(委托實施,見附件2);
\n2.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方案(編寫提綱,見附件3)。
\n以上材料需提供紙質件和電子版掃描件,紙質件(含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n(四)申報程序
\n1.受理。申報單位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報材料,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材料不合格或不齊全的,申報單位需在審核意見提出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正材料。逾期不補正材料或補正后材料仍不合格或不齊全的,則不予受理。
\n2.評估。工傷預防項目申報結束后,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召開市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對申報的工傷預防項目開展評估,提出評估意見;對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可從省工傷預防專家庫中抽取專家參與評估。評估通過的,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2025年8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和評估意見統一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n3.評審。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召開項目評審會,經評審,材料不合格或不齊全的,申報單位需在評審意見提出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補正材料。評審合格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交省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審議。經審議通過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文公布項目名單。未經省工傷預防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工傷預防項目,不得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n(五)經費預算
\n1.預算編制。工傷預防費僅用于工傷預防宣傳和培訓,其中工傷預防線下培訓(不含線下實訓)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不得超過《江西省省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贛財行〔2017〕27號)等有關規定,培訓所在地參培人員除確需安排住宿的外,一般不安排住宿。工傷預防線下實訓、線上培訓和宣傳經費的支出應遵循厲行節約、提高效率、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市場調研、充分議價,擇優選擇相應服務方,明確支付范圍和標準。
\n工傷預防專家及工作人員到常駐地以外開展工傷預防項目發生的交通食宿費開支范圍和標準一般不超過《江西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贛財行〔2023〕17號)等有關規定。
\n工傷預防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為1年。
\n2.績效目標。工傷預防項目要保證實施效果,提高工傷預防費的使用效率。
\n(1)宣傳項目績效目標為宣傳成品符合協議(合同)要求,按時完成工傷預防宣傳項目實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內容,并在既定的目標范圍內宣傳全覆蓋,受眾對象工傷預防知識和工傷保險政策知曉率≧80%。
\n(2)培訓項目績效目標為按時完成工傷預防培訓項目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內容,受益企業(單位)或職工滿意率≧90%,培訓對象的安全生產知識得到提升,工傷預防理念、職業行為進一步規范和鞏固,考試合格率≧90%。
\n(3)項目實施后行業或企業(單位)的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發生率下降或持續低事故率,工傷保險參保率提升或持續高參保率。
\n項目實施結束后,按照統一的工傷預防項目驗收申請書(見附件4),對項目完成情況、服務協議(合同)履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等進行評估驗收。
\n三、有關要求
\n(一)加強政策學習。申報單位要認真學習工傷保險和工傷預防相關法規政策,重點掌握《工傷保險條例》、《江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等文件,熟悉項目申報、組織實施和管理要求。
\n(二)認真籌劃申報。申報單位要根據2026年度江西省工傷預防重點領域,結合本行業、本單位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現狀及變化情況,認真研究和籌劃,按照“依法依規、專業運作、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編制實施方案,明確項目的實施方式和實施周期,提供項目費用測算依據,設定具體績效目標,按時完成申報工作,并積極配合項目遴選工作。
\n(三)確保申報質量。各設區市人社部門要加強與財政、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本通知,組織動員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多發的大中型企業和所在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申報項目,指導相關單位準備申報材料,協同做好項目受理評審工作,提高申報質量。
\n附件:1.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申報書(直接實施).docx
\n附件:2.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申報書(委托實施).docx
\n附件:3.工傷預防項目實施方案(編寫提綱).docx
\n附件:4.江西省工傷預防項目驗收申請書(試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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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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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n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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