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壯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隊伍,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 />
各市科技局: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壯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隊伍,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關于開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企業函﹝2025﹞137號)要求,現就開展我省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參評要求。各市科技局要認真落實“放管服”要求,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全流程網上辦理。廣泛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見系統),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企業提交材料的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二、評價工作要求
(一)組織入庫審核。各市科技局于每月5日前完成轄區內上月申請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信息的形式審查工作,并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交到省科技廳,由省科技廳分批進行公示公告及入庫。各市科技局審核提交截止日期為10月10日。
(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之一,各市科技局在公示前需組織開展實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4.首次參評的企業。
(三)開展集中抽查。各市科技局年底開展對入庫企業集中隨機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對全年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申請材料核驗,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集中隨機抽查和相關處理工作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
(四)加強日常管理。各市科技局要進一步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監督管理,強化誠信體系建設。對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入庫企業,由各市科技局提請省科技廳予以撤銷編號。
(五)做好動態監測分析。各市科技局要做好轄區內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動態監測和分析工作,及時掌握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情況提供數據支撐。
(六)做好宣傳總結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強政策宣傳推廣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認真做好并及時總結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包括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核查工作情況、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情況、地方出臺相關政策及落實情況、主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年度評價工作總結提交截止日期為12月15日。
省科技廳科技企業服務處:0551-62665113
省高新技術發展中心:0551-65370026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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