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戰略部署,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根據《青浦區推動先進制造業發展的扶持辦法》(青經規〔2023〕1號)、《青浦區推進智能工廠建設實施細則》(青經發〔2024〕22號),現開展2025年度青浦區智能化改造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為依法設立登記、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均在青浦區的工業企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態正常、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近兩年內未發生安全、質量或環境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企業已在2023-2024年期間對接服務商開展智能制造評估診斷,且服務商出具的診斷報告已通過評審。
(三)企業參照診斷報告實施了智能化改造,從診斷報告出具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累計軟硬件總投入不低于60萬元(以發票日期、含稅金額為準),相關軟硬件投入已享受過其他區級扶持資金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支持標準
對企業參照診斷報告實施投入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扶持。
其中,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扶持;其他企業給予8萬元扶持。
三、申報材料
(一)青浦區智能化改造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1);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房地產權證明或租房合同材料復印件;
(四)項目軟硬件總投入明細清單及對應發票復印件(附件2);
(五)服務商為企業出具的診斷報告;
(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報告;
(七)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表即統計局B104-4表(經濟普查年份為B604-3表,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供)
四、申報及評審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將電子申報材料完整打包發送至郵箱simiash@163.com,同時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后膠裝成冊)經所屬街鎮(區屬公司)蓋章后報送至區經委。
申報材料郵箱受理及紙質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二)部門審核。區經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組織專家并會同聯合評審小組成員單位對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支持項目。對評審通過的項目,由區經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按規定下達扶持資金。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青浦區經委技術進步科秀原琦貝爾
聯系電話:59732890-10318
書面材料受理地址:青浦區公園路100號318室
上海市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5年7月4日
相關附件
關于開展2025年度青浦區企業智能化改造扶持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pdf
附件.zip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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