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商務局關于印發江門市2025年廣東省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
(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有關企業:
現將《江門市2025年廣東省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江門市商務局
2025年7月16日
江門市2025年廣東省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
(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申報指南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下達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5〕52號)要求,為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組織申報工作,制定申報指南如下:
一、文件依據
(一)《廣東省商務廳關于下達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計劃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5〕52號)。
(二)《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提升專項資金(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4〕269號)。
(三)《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2025年省級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財函〔2025〕6號)。
二、支持項目內容
以下三個支持方向,申報主體只能申請其中一項。
(一)支持內貿骨干企業做大做強。
1.支持對象和條件。
(1)在江門市注冊登記,依法納稅,誠信經營,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的企業。
(2)從事批發零售業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展零售業務的電商平臺、供應鏈企業等企業,2024年度銷售額達到1億元以上,且銷售額實現正增長。
(3)企業必須在2025年度內按照全省消費運行統籌分析機制,每個月通過內貿運行監測系統報送2次銷售數據。
2.獎勵數量和標準。
根據評分標準對申報的批發業、零售業企業分別進行綜合評分,第一檔給予50萬元獎勵;第二檔給予40萬元獎勵;第三檔給予3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只能申請參加批發業或零售業的評分,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按照綜合評分高低進行排序,批發業企業第一檔獎勵1家企業,第二檔獎勵1家企業,其余為第三檔。零售業企業第一檔獎勵2家企業,第二檔獎勵2家企業,其余為第三檔。
3.申報所需提交的材料。
(1)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見附件1);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
(4)申報單位2023年、2024年《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含主表及附列資料);
(5)申報單位擁有的銷售門店名單、地址及圖片等資料和分銷商名單、分銷合同及分銷票據等資料;
(6)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針對文件申報要求的專項審計報告。
4.注意事項。銷售額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為準,批零業銷售額計算公式見下表:
指標名稱 | 適用類型 | 依據材料 | 計算公式 |
批發業銷售額 | 一般納稅人 | 2024年《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2023年《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 | 銷售額=應稅貨物銷售額×1.13+按簡易辦法計稅銷售額×1.03+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免稅貨物銷售額(注:各細項指一般項目本年累計額,見圖1圖示) |
零售業銷售額 |
計算方式:銷售額=A×1.13+B×1.03+C+D
5.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 權重 | 評分辦法 | 說明 |
銷售額體量 | 40% | 根據銷售額體量,分行業進行賦分。(1)批發業銷售額在20億元及以上,得100分;銷售額在10億元(含)—20億元(不含),得90分;銷售額在5億元(含)—10億元(不含),得75分;銷售額在1億元(含)—5億元(不含),得60分;銷售額在1億元(不含)以下,不得分。(2)零售業銷售額在10億元及以上,得100分;銷售額在5億元(含)—10億元(不含),得80分;銷售額在1億元(含)—5億元(不含),得60分;銷售額在1億元(不含)以下,不得分。 | 銷售額規模以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中的貨物銷售額(包括應稅貨物銷售額和免稅貨物銷售額)為準。 |
銷售額增速 | 30% | 根據銷售增速進行賦分,銷售增速在15%及以上,得100分;銷售增速在10%(含)—15%(不含),得90分;銷售增速在5%(含)—10%(不含),得75分;銷售增速在0%(含)—5%(不含),得60分;銷售增速為負數,不得分。 | 銷售額規模以企業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中的貨物銷售額(包括應稅貨物銷售額和免稅貨物銷售額)為準。 |
銷售門店數量 | 15% | 按照企業擁有銷售門店數量進行評分,每擁有1家銷售門店,得5分。滿分100分。 | 銷售門店數量以企業提供的門店名單、地址及圖片等作為評分依據。 |
分銷商銷售渠道數量 | 15% | 按照企業擁有分銷商銷售渠道數量進行評分,每擁有5個分銷商,得10分。滿分100分。 | 分銷商銷售渠道數量以企業提供的分銷商名單、分銷合同、分銷票據等作為評分依據。 |
總分 | 100% | 總分=銷售額規模得分*40%+銷售額增量得分*30%+銷售門店數量得分*15%+分銷商銷售渠道數量*15% | 如總分得分一致,則按銷售額高者排名。 |
備注:涉及數字的均保留2位小數。 |
(二)支持步行街(商圈)改造升級。
1.支持對象和條件。
對2025年度內認定為省級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開展與改造提升直接相關工作,包括加強整體規劃布局和商業策劃、優化街區(商圈)環境、提高商業質量、引進知名企業和品牌、增強文化底蘊、規范管理運營、建立優化消費監測體系、鼓勵企業納統、舉辦促消費活動等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給予一次性獎補。
重點選擇能夠長期提升步行街(商圈)建設消費體驗、形成消費集聚、凸顯本地特色的升級改造項目,不支持臨時性的、一次性的街區(商圈)美化、展示、活動項目。
2.獎勵數量和標準。
每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符合支持范圍單個項目投資額的40%,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獲得省級專項資金的,不予重復支持。
3.申報所需提交的材料。
(1)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見附件1);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省級商務部門有關授予的示范性步行街(商圈)榮譽的通報文件;
(4)用于與步行街(商圈)開展改造提升直接相關工作,包括加強整體規劃布局和商業策劃、優化街區環境、提高商業質量,引進知名企業和品牌、增強文化底蘊、規范管理運營、建立優化消費監測體系、鼓勵企業納統、舉辦促消費活動等項目所發生的投資額支出明細表(附件2),以及項目資金投入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證明材料(按順序分類提供);
(5)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針對文件申報要求的專項審計報告。
(三)打造本市特色消費節品牌。
1.支持對象和條件。
對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打造廣東“粵消費·粵精彩”1+21城市促消費節日品牌矩陣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3〕35號)精神,承辦全市特色消費節日品牌建設的企業(單位)給予支持。
2.獎勵標準。
每場承辦的促消費活動支持金額不超過實際支出的50%,每場活動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已獲得省級專項資金的,不予重復支持。
3.申報所需提交的材料。
(1)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見附件1);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3)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
(4)書面申請報告,內容包括行業組織、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的注冊地、時間、資本、經營范圍、納稅情況等)、開展促消費活動的情況報告(文字、圖片、數據),重點突出活動帶來的效益、成效,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申請報告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5)活動投入的合同、發票復印件,合同、發票明細表按順序分類全部提供(附件2),合同、發票需一一對應,申報主體的相關開支需在2024年期間內支付并取得相關發票單據;
(6)活動通知文件或公告、活動方案、參加活動的企業資料,包括簽到表、活動報名表等佐證材料;
(7)由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促消費活動項目專項審計報告;
(8)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9)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要求資金申報主體補充的其他材料。
三、申報、審核及公示流程
(一)申報提交。申報單位于2025年7月25日前登陸“江門市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江惠通平臺,網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注冊用戶,搜索“2025年江門市發展內貿促消費方向消費樞紐建設事項”項目,在平臺填妥《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見附件1),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按時完成項目資料提交。其中,《資金申報表及承諾書》需在平臺填妥后,下載打印并加蓋公章,切勿使用空表填寫上傳。申報單位需同步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式3份,提交到所在鎮(街)。提交材料均需真實、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如單份材料多頁,需加蓋騎縫章。逾期未完成項目提交的,視為放棄申報。(平臺賬號注冊、登錄視頻教學網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elp/video)
(二)項目初審。各鎮(街)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申報資金,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項目材料初審,向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材料:1.《扶持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需加蓋鎮(街)公章];2.推薦項目紙質版申報材料2份,其中《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需填妥初審意見并加蓋鎮(街)公章。各鎮(街)需同步登陸“江惠通平臺”完成初審操作。
(三)項目復審。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于2025年8月8日前完成項目材料復審,經局黨組會議或局務會議審議同意后,向市商務局報送材料:1.《扶持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需加蓋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章);2.推薦項目紙質版申報材料1份,其中《資金申請表及承諾書》需填妥復審意見并加蓋公章。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登陸“江惠通平臺”完成復審操作。
(四)項目終審。市商務局對各縣(市、區)推薦項目組織進行終審,征詢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意見,完成項目終審,形成擬支持對象名單和擬分配金額。
(五)結果公示。市商務局將擬支持對象名單和擬分配金額在市商務局政務網站上公示。
四、工作分工
(一)市商務局負責編制申報指南,組織開展資金申報和審核、公示等工作,并會同市財政局協助做好資金撥付。
(二)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市商務局制定的資金項目計劃,做好資金撥付及下達。
(三)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開展政策宣傳,組織發動本地區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按時申報資金;履行項目復審職責,把好審核關,按時向市商務局報送經復審推薦項目材料;會同同級財政主管部門做好資金撥付工作。
(四)各鎮(街)負責開展政策宣傳,積極發動轄區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按時申報資金;履行項目初審職責,把好審核關,按時向所在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經初審推薦項目材料。
五、負面清單
存在以下情況的機構、項目不得申報:
(一)支持內容直接與進出口數據掛鉤;
(二)支持內容含有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包括發放公務人員工資、獎金、勞務費、津補貼等;
(三)支持內容含有新建擴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明令禁止的相關項目建設;
(四)申報企業(單位)無辦公場所、無工作人員、無服務實體經營活動;
(五)申報企業(單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國(廣東)”平臺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被審計部門定性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尚未完成整改,或拖欠應繳還財政資金;
(六)申報企業(單位)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被縣級以上地方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七)支持內容含有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支出;
(八)同一項目已獲得商務領域中央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
六、其他事項
(一)各有關單位收到項目資金后,應按照財務制度規定作相應的財務及會計處理,建立完善的項目和財務檔案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市商務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對違反財經紀律、出具虛假材料、憑證,騙取資金的單位,將收回財政資助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政策咨詢。
江惠通平臺操作咨詢QQ群號:677814686。
政策業務咨詢電話:
蓬江區,0750—3833007;
江海區,0750—3861724;
新會區,0750—6631067;
臺山市,0750—5533309;
開平市,0750—2380795;
鶴山市,0750—8888692;
恩平市,0750—7123980。
附件1——資金申報表及承諾書.docx
附件2——項目費用支出明細表.xls
附件3——擬扶持項目匯總表.docx
附件4——專項審計報告模板(供參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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