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稀土高新區市場監管和應急管理局: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市監特設發〔2022〕59號)和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堅決遏制亂檢查現象,強化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按照風險防控、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照單履職的原則,制定了全市2025年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常規監督檢查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檢查計劃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
二、檢查計劃制定及實施
(一)特種設備重點生產(含設計、制造、改造、安裝、修理)單位、充裝單位檢查比例不低于50%。特種設備重點生產和充裝單位詳見《2025年特種設備重點生產(充裝)單位監督檢查計劃表》(附件1)。
(二)特種設備重點使用單位常規監督檢查名錄由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依法依規確定,主要包括:
(1)學校、幼兒園以及醫院、車站、客運碼頭、機場、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旅游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2)近2年使用的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并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使用單位,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投訴舉報較多且經調查屬實的使用單位。
(3)在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信息化平臺上存在“飄紅”數據的使用單位。
(4)《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包頭市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規定的高風險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5)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為應當列入名錄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檢查方式由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抽查,總體使用單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重點使用單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0%,其中在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信息化平臺上存在“飄紅”數據的使用單位按照100%的比例進行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可以在本部門內開展,也可以實施跨部門聯合檢查。特種設備重點使用單位名錄詳見《2025年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監督檢查計劃表》(附件2)。
(三)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督檢查計劃的制定,并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市政府報告,對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工作開展督查指導,協調解決有關問題,開展日常和年終考核;縣級市場監管部門以及市場監管所負責依法依規具體實施監督檢查計劃。
三、檢查要求
(一)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各自轄區內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依據“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監督抽查。檢查內容和項目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中的附表所列,同時開展安全總監、安全員抽查考試,填寫《特種設備安全現場監督檢查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生產使用單位依法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臺賬清單,發現的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以及無法整改或拒不整改等特殊情況要向屬地政府、安委辦和市市場監管局報備,實行掛牌督辦,監督整改到位。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依法依規及時在信用監管平臺進行公示。
(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含2名)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簡稱檢查人員)參加,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如執法人員持有綜合行政執法證件,則應當保證至少有1名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人員實施行政檢查。
(三)實施監督檢查前,要制定檢查方案并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批準,不得僅由內設機構負責人批準。情況緊急、需要當場實施的,要及時報告并補辦手續。實施監督檢查時,要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執法人員入企檢查要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監督檢查結束后,要將監督檢查結果及時告知企業。堅持過罰相當,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更多采用柔性執法方式,對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勸阻等方式處理的,根據包容審慎原則不罰或者免罰,對問題突出的案例要予以通報曝光。
(四)監督檢查要做到嚴禁逐利檢查,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得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者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嚴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嚴禁任性處罰企業,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對于在用特種設備因連續性生產工藝及其他客觀原因不能立即實施現場查封、扣押的,被檢查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障安全措施,做好應急預案,并在檢查記錄上予以注明,可暫不實施查封、扣押,但應當書面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或安全生產委員會,并通知有關企業主管部門,待相應設備能夠停用后予以查封、扣押。其間發生事故的,由被檢查單位承擔責任。
(五)鑒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的專業性,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對重點生產、使用單位實施檢查時可以邀請派駐旗縣區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導員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或者邀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監督檢查。在現場監督檢查同時要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宣貫《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準則》(GB45067-2024)等標準規范,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第73、74號令,登錄使用“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信息化平臺”開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建立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六)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監督抽查,對認為在計劃外有必要實施重點監督檢查的生產、使用單位,尤其是根據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如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信息化平臺上推送的“飄紅”數據及待監察待整改數據)等線索確需實施行政檢查,或者應企業申請實施行政檢查的,可自主列入計劃,并將檢查結果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七)經過檢查發現已經注銷的和已經拆除特種設備的使用情況要督促使用單位及時辦理注銷手續,或者上報市政務服務局,便于清理冗余數據。
(八)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每月向市市場監管局上報一次特種設備常規監督檢查工作統計表和特種設備隱患治理臺賬。12月20日前上報檢查工作總結,將附件1、附件2的所有欄目據實填寫完整并上報市市場監管局。
四、結果考核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監督檢查計劃的實施和完成情況將作為市政府、市市場監管局對旗縣區政府和市場監管局年度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方式為日常抽查和年終考核。
附件1.2025年重點特種設備生產(充裝)單位監督檢查計劃表.xls
附件2.2025年重點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計劃表.xls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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