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實施人才強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培育科技創新人才,推動株洲市“創新成果轉化年”系列措施深入實施,形成高質量發展合力,根據《關于建設人才集聚高地加快培育制造名城的實施意見》(株發〔2025〕2號)和《株洲市實施“七大攻堅”總體方案》(株政辦發〔2025〕1號)要求,現就開展2025年度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圍繞重點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未來發展新動能新優勢,聚焦“3+3+2”現代化產業體系及JMRH、公共服務等領域,注重項目落地、成果轉化和實際貢獻,大力支持具有較強科研和技術創新能力、擁有省級以上科研成果,業績貢獻明顯,具備領軍潛力的創新創業精英人才(含青年科技之星)和企業創新團隊。
二、申報類別及條件
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分為創新類精英人才、創業類精英人才、企業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之星四個類別(每個類別評選10名)。申報人應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堅持科學精神,嚴守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并已在株全職工作。
(一)創新類精英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1.研究方向屬于我市“3+3+2”現代化產業體系,一般具有博士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高水平創新性成果,近三年獲得省級以上科技獎勵,或主持、參與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并實現產業化,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3.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4.依托單位具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為株洲市做出較大經濟貢獻。
5.未獲得過本項目及類似人才支持計劃或項目資助。
(二)創業類精英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為企業主要創辦者或領辦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5%,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精神、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
2.企業在株注冊,依法經營,創辦時間在2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注冊),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健康的財務狀況,其成長性和創新能力較突出。創辦5年以上的(2020年1月1日前注冊)企業,最近2年累計凈利潤不少于400萬元。創辦不滿5年的企業,最近2年累計凈利潤不少于200萬元。
3.企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創業項目符合我市現代化產業體系或JMRH或鄉村振興發展方向,具有特色產品或創新性商業模式,技術水平在行業中處于突出地位。
4.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場前景,創新能力強,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屬于已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或上一年度的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在5%以上。
5.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500萬元以上或提供就業崗位20個以上。
6.屬于鄉村振興領域的申報對象(企業利潤及稅收方面適當放寬),其申報人本人必須為企業的創辦人兼法人,創辦企業的注冊資本不少于300萬元,相關的創業項目帶動致富能力強。
7.未獲得過本項目及類似人才支持計劃或項目資助。
(三)企業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1.研究方向屬于科技前沿、顛覆性技術,與我市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大民生保障緊密相關的科研領域。
2.建有省級以上科技創新平臺或承擔過部省重大科研項目,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
3.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財務狀況良好。
4.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且核心成員中至少有一人具備創新類精英人才的其他條件。
5.負責人最低學歷為全日制碩士以上,且所學專業與研究領域一致或關聯度高,其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未獲得過本項目及類似人才支持計劃或項目資助。
(四)青年科技之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扎根我市“3+3+2”現代化產業體系科研和生產一線,其所在專業領域做出突出貢獻并獲得同行高度認可。
2.與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6個月及以上。男性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一般不超過38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科研領域申報對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全職博士)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技能領域申報對象應具有人社部門頒發的中級及以上技師資格證書。
4.近五年取得以下業績之一(排前三位):
(1)發明專利授權1項以上;
(2)主持或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1項以上;
(3)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1項以上;
(4)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或其他方面有特殊貢獻。
5.依托單位具有市級以上創新平臺,為株洲市做出一定經濟社會貢獻。
6.民營企業中特別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可以適當放寬條件。
7.未獲得過本項目及類似人才支持計劃或項目資助。
三、申報推薦
(一)申報方式
申報人在株洲市科技局網站(http://kjj.zhuzhou.gov.cn)下載《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2),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申報推薦要求
1.同一法人單位申報不超過2項,同一申報對象只能申報一個類別。青年科技之星同一法人單位申報不超過1名,每位在株院士可以跨領域推薦1名青年科技之星,3名同研究領域的株洲市B類高層次人才可以聯名推薦1名青年科技之星,每位推薦人每年只可推薦一次,院士專家舉薦對象不占法人單位總推薦名額。
2.申報單位或申報人按申報通知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并確保佐證材料真實、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推薦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申報材料和相關證明材料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關規定另行報送。
(三)申報推薦渠道
按照歸口管理和屬地管理原則,縣市區所屬企業申報,由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初審,會同縣市區委組織部匯總,聯合向市科技局、市委人才辦推薦申報。市直有關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央及省屬企事業單位申報,經本單位審核匯總后向市科技局推薦申報。
四、扶持政策
(一)創新類精英人才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創業類精英人才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企業創新團隊給予30萬元扶持資金,青年科技之星給予個人10萬元創新扶持資金,各項扶持資金分兩年等額撥付,從市人才發展專項經費中列支。扶持資金由入選人才主導使用,主要用于項目科研、團隊建設、人員績效、學術交流和學習培訓等方面。除青年科技之星外,人員績效部分不超過扶持資金總額的30%。
(二)入選的創新類精英人才、創業類精英人才、企業創新團隊負責人、青年科技之星,可參評株洲市D類高層次人才并享受配套服務。對入選人才,科技、發改、工信等部門可優先安排項目。
五、項目受理
1.受理時間:請各推薦單位于2025年 8月20 日前向株洲市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申報表》含附件材料一式兩份,附件需包含符合申報條件的所有相關佐證材料;加蓋公章的紙質推薦函和《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團隊)項目申報匯總表》原件各一份,推薦函和申報匯總表電子稿(word和pdf版)必須發送至郵箱zzskjjwzk@163.com 。以上資料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點:市科技局南樓602室
3.申報咨詢: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辦,電話:0731-28687667
附件:
1.2025年株洲市雙創精英人才申報表
株洲市科學技術局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21日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