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屬、駐市有關單位:
《贛州市扶持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
?
?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贛州市扶持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修訂版)
?
為深化落實省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1269”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市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7510”行動計劃,促進我市醫藥健康產業高質量發展,培育醫藥健康新質生產力,打造全國有影響力的醫藥及大健康產業基地,特修訂贛州市扶持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支持醫藥康養產業事業集聚發展
1.拓展贛州醫藥健康產業園承載空間。對引進醫療、康養、醫養結合機構、落戶在贛州醫藥健康產業園的項目用地納入年度土地成片開發方案和供應計劃,協調保障林地使用需求。〔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林業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贛州經開區、蓉江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獲評為國家臨床重點專科的,給予創建科室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評為省級臨床重點專科的,給予創建科室一次性獎勵50萬元;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給予機構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于醫療、康養機構,國內一流或頂尖醫療機構可享受“一事一議”的政策。〔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委人才辦、市科學技術協會〕
3.支持區域醫療養老中心的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范圍。〔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
二、支持產業創新升級
4.支持藥品創新產業化。由藥品注冊申請人提出藥品上市許可申請,獲得藥品注冊證書并在我市生產的創新藥(藥品注冊分類為中藥1類、化學藥品1類、生物制品1類)、改良型新藥(藥品注冊分類為中藥2類、化學藥品2類、預防及治療用生物制品2類)、其他藥品(藥品注冊分類為中藥3類、4類,化學藥品3類、4類,生物制品3類),每個品種分別獎勵3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化學藥品、生物制品中為國內首仿品種的增加獎勵50萬元。藥品生產企業原有產品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每通過一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本條政策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藥品注冊分類標準適時調整。〔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5.支持醫療器械創新產業化。對進入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且首次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在我市生產的產品,按第三類、第二類產品分別給予企業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生產的第三類醫療器械、填補省內空白的第二類醫療器械,以產品結構有源和無源區分,屬于有源醫療器械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0萬元獎勵,屬于無源醫療器械的分別給予企業25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生產的按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按照第三類創新醫療器械、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第三類醫療器械區分,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25萬元、2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6.支持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創新產業化。對新獲批且在我市生產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按全營養配方、特定營養配方類別,每個品種分別給予企業20萬元、5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
7.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新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注冊的中藥、生物制品、化學藥品制劑品種和第三類醫療器械,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通過美國FDA和歐盟EMA、日本PMDA注冊的化學原料藥和第二類醫療器械,一次性獎勵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三、強化金融支持
8.促進醫藥健康產業創投發展。鼓勵設立和發展醫藥健康領域專業投資機構和產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持重大產業項目及高科技屬性醫藥健康企業。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為種子期、初創期項目提供早期資金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成長期、成熟期項目投資力度。規范未上市企業股權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流轉,完善技術成果評價與轉讓機制,拓展企業上市、并購重組、股權交易等多元化退出路徑,健全適應醫藥健康產業創業投資發展的配套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國資委、市財政局、贛州發展投資集團、贛州市國有資產投資集團〕
9.鼓勵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為符合條件的醫藥健康企業發展項目、醫藥健康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和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提供信貸等支持,對醫藥健康產業實行優惠貸款利率政策,探索專利、產品注冊證等無形資產作價評估的貸款機制。〔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贛州市分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贛州銀行〕
四、強化產醫研用支持
10.支持臨床研究平臺建設。鼓勵整合生物樣本庫等醫藥信息資源,建立開放共享的數字化臨床研究資源服務平臺。鼓勵制定衛生健康大數據開放分級分類標準,鼓勵實現健康醫療資源共享、跨區域采集、數據交換和科學利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審批局、贛南醫科大學〕
11.支持加快創新藥械審評審批。協調國家藥監局、省藥監局為企業開辟注冊、審批申請事項綠色通道。鼓勵藥品、醫療器械、CRO服務平臺等創新發展,對創新藥械在注冊申報、許可辦理等方面提前介入、成立專班、全程指導,提高服務效率,并依托部際聯席會議和對口支援機制,加快創新藥械的審評審批,壓縮審評審批時限。〔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12.加強臨床研究和成果轉化。提升創新醫藥臨床研究質效,支持實現立項審查、倫理審查、合同審查同步開展;依托市級臨床研究倫理委員會、倫理審查區域聯盟等,建立倫理協作審查機制,構建倫理審查“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工作機制,并行開展項目管理部門預審、倫理形式審查及合同預審程序,逐步實現倫理審查結果互認;統籌全市臨床研究資源,鼓勵醫療機構開展新藥臨床研究,加強對醫療機構的評價和激勵;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研究型醫院,支持其與市內醫療機構、創新醫藥企業、新藥創制全國重點實驗室深度合作,吸引高水平臨床試驗和首創性臨床研究項目,加速成果轉化應用。對于重大慢性病、合成生物學、細胞與基因治療等領域的1類新藥研發生產,每一個品種在完成I、II、III期臨床試驗階段并在我市生產的分別予以一次性獎勵200萬元、200萬元、1600萬元。〔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贛南醫科大學〕
13.提升產醫融合創新能力,構建“以醫帶產”發展模式。鼓勵高水平醫院開展醫學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符合條件的醫院研究者發起高水平臨床研究,重點鼓勵開展地方病(包括不限于地中海貧血、血吸蟲病、飲水型氟中毒、肺結核等)的醫學創新和成果轉化。建立腫瘤、心腦血管、代謝、精神神經等重大疾病臨床試驗預備隊列,支撐受試者快速入組。爭取將臨床試驗啟動前醫療機構內部整體用時壓縮至25周以內。支持研究型醫院開展自制體外診斷試劑開發、拓展性同情使用臨床試驗用藥物、基因檢測與分子診斷技術的應用和相關研究。支持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力量共建轉化醫學研究院等技術轉化平臺。支持醫藥類院校探索成立科技成果(知識產權/無形資產)運營公司。支持企業、機構與中國科學院贛江創新研究院、贛南創新與轉化醫學研究院、駐市高校、醫院等開展產學研醫用深度合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贛南創新與轉化醫學研究院〕
14.加快創新產品應用推廣。積極支持創新產品加快掛網上市,支持醫藥企業創新產品按規定申報納入國家醫保目錄。指導創新產品加快掛網,掛網后1周內由醫療機構召開藥事管理會議,加速創新藥品的進院流程。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和醫院特色配備使用創新產品。定期發布《贛州市藥械創新產品目錄》指導臨床應用。進一步探索擴大商業保險保障范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
15.支持建立多層次生物醫藥產業人才培養體系,強化生物醫藥產業相關學科建設。鼓勵校企聯合開展專業人才培養,完善生物醫藥人才職稱評定和晉升通道。支持生物醫藥企業高水平管理、研發、服務等人才享受贛州市人才政策,為符合人才政策條件的生物醫藥企業相關人才提供住房、子女入學、醫療保健方面保障服務。在“蘇區之光”等人才計劃項目中,給予生物醫藥產業領域優秀青年人才傾斜支持。推動醫療機構完善臨床試驗團隊的薪酬分配機制,支持將臨床研究工作及其成果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等的重要參考,允許將符合條件的臨床試驗主持項目視同于市級科研課題。〔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健康委〕
五、附則
16.本政策措施適用于注冊地在贛州市的企業(機構)。享受本政策措施不影響享受市級部門已經出臺的政策措施,如有重復,則按照“就高不就低,只享受一次”的原則執行。
17.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所執行的市級政策文件,其時效從其規定,內容如有修改或者重新制定的,以其最新規定為準。有效期滿但相關扶持資金應當支付而尚未支付完畢的,應繼續執行至全部支付完畢。2022年4月22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贛州市扶持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試行)》(贛市府辦字〔2022〕46號)同時廢止。
18.本政策措施由贛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
?
?
相關文章
原文鏈接:
免責聲明:
本站(華夏泰科)部分信息來源于有關部門官方公示信息,本站進行整理發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權,請提供權屬證明,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TOP
客服
電話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