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吉林省整車生產企業申請國家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審核情況的公示
按照國家四部委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5〕17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文件要求,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科學技術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組織各市州及省內整車生產企業開展第二批(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
經逐級審核,本次符合《通知》申報條件的新能源汽車4583輛,申請補助清算資金4810.8346萬元。按《通知》要求,現將審核情況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實名反饋至省工信廳汽車處,并提供佐證材料和聯系方式。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7月23日,共7天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歡,0431-87079827
通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建設街199號中小企業創業大廈(郵編:130054)
附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地方公示表(吉林省)2025年第二批
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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