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省節能中心:
根據《福建省綠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閩工信規〔2025〕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就做好2025年度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申報企業或園區本著“自愿申報”的原則,根據《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和要求,申報省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企業或園區可自主或委托具備評價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照《實施細則》相關評價要求開展評價,向屬地所在設區市工信局申報,需提供紙質版(一式兩份,提供的復印件加蓋公章),并通過福建省工業綠色發展管理系統(https://www.fjjnzx.cn:9003/home,以下簡稱省級管理系統)提交電子版申報材料。
二、推薦要求
各地工信部門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符合性進行初審,在征求當地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意見后出具推薦意見,于3月20日前將推薦匯總表(附件1)報送省工信廳節能處,企業紙質版申報材料報送省節能中心,將省級管理系統中的企業電子申報材料推薦上報。
三、動態管理
各地工信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督促相關單位持續保持先進性,加強綠色制造名單內企業(園區)日常管理。請組織本地區省級綠色制造單位(綠色設計產品除外),登錄省級管理系統報送動態管理表(附件5-7),對表中明確的各項關鍵指標進行審核,于3月15日前完成動態管理工作,并提出動態調整意見,與2025年度省級綠色制造推薦名單同步報送省工信廳,省工信廳將綜合評估后對名單進行調整。
四、其他事項
省工信廳委托省節能中心開展2025年度省級綠色制造評審工作、對推薦名單進行評審和現場抽查復核(抽查比例不少于20%,原則上抽查數量應不少于10家),并出具評審結果和推薦意見。省工信廳將根據評審結果和推薦意見,在征求省直有關部門意見并公示后,確定2025年度省級綠色制造名單。
為提高評價質量,同一法人的評價機構開展的本批次綠色制造名單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總計不得超過20項。
聯系方式:
省工信廳 曾念軍,0591-87846401,地址:福州市華林路76號省政府大院8號樓省工信廳節能處
省節能中心 王 栓,0591-87677915,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洪山園路68號節能大廈1號樓3層。
附件:1.2025年度省級綠色制造名單推薦匯總表
2.綠色工廠評價報告
3.綠色工業園區評價報告
4.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評價報告
5.綠色工廠動態管理表
6.綠色工業園區動態管理表
7.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動態管理表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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